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歸國留學生戶籍的國家政策
在國(境)外正規大學(學院)、研究機構注冊學習連續一年以上,并取得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學位;或者在國內已具有博士學位,出國做博士后研究、進修連續一年以上者,聯系好國內工作單位,可申請辦理就業和戶籍掛靠手續。獲得大學專科學歷者,在戶籍所在地聯系好工作單位,可申請辦理就業手續。 首先辦理國外學歷學位認證并確定工作單位,然后登錄中國留學網,點擊“派遣戶(luo)籍(hu)”欄,并在網上填寫個人信息,攜帶以下材料到市留學回國人員工作站辦理: 1、最高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2、在國(境)外獲得學位者,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在國外進修或工作者,須提供國外單位的進修或工作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3、中國駐外使(領)館教育處(組)開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4、本人護照原件及首頁和首次留學簽證頁復印件; 5、如需辦理跨省、市定居,須出具戶籍本首頁和本人頁復印件或注銷戶籍證明;持集體戶籍卡者,提供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6、國內單位接收函原件(中國留學網上下載); 7、現檔案所在機構出具的檔案保管證明(網上下載),如果檔案仍保存在原單位,還需提供辭職或離職證明; 8、所在企業的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派遣辦理流程:(1)申辦人在辦理國外學歷學位認證并確定工作單位后,點擊中國留學網填寫個人信息,將申辦材料報送市留學站(2)市留學站驗審申辦材料,合格后報送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3)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開具《留學回國人員就業報到證》(4)市留學站開具《工作介紹信》(5)申辦人到接收單位辦理報到手續(6)接收單位人事部門或相應的人才服務機構辦理調檔手續 辦理流程:(1)申辦人在辦理國外學歷學位認證并確定工作單位后,點擊中國留學網填寫個人信息,將申辦材料報送市留學站(2)市留學站驗審申辦材料,合格后報送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3)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開具《留學回國人員介紹信》(4)市留學站開具《留學回國人員介紹信》,申辦人填寫《留學回國人員登記表》(5)市公安分局開具準予遷入證明(6)申辦人回原籍所在地派出所辦理遷移證(7)到青島市公安局派出所辦理身份證 (二)家屬及子女隨遷 1、留學博士的配偶(曾出國)隨遷須出具: (1)護照; (2)國內用人單位的人事接收函; (3)出國前系在職人員需出具原工作單位同意調出或已離職的證明;出國前是學生,需出具未經分配的證明; (4)戶籍本; (5)結婚證; (6)國內學位證書; (7)填妥"留學回國人員派遣申請表"。 其辦理流程同(一)。 2、留學博士未成年子女隨遷須出具: (1)國內出生的,須出具出生證明或獨生子女證原件及復印件,同時出具戶口本原件及首頁和本人頁復印件; (2)國外出生的,須出具出生證明及護照原件和復印件。 3、留學回國人員的未成年子女辦理隨遷手續,需出具下列材料: (1)結婚證; (2)獨生子女證;; (3)在國外出生的,需出具出生證明和中國護照; (4)若男方攜帶子女先期回國,需提供我駐外使(領)館出具的女方仍在外留學的證明。 另需額外出具的相關證明有: 1在俄語國家取得學位證書者,需提供預科證明; 2 在日本取得論文博士學位者,需提供研究證明、學位申請書主論文摘要及副論文的題目列表; 3 在美國學習取得學位證書者,如持F-1簽證;需提供I-20表格;如持J-1簽證,需提供DS-2019表格;公派留學人員需提供派出單位出具的公派留學證明; 4 在加拿大留學的回國人員需提交加拿大移民局開具的學習許可(study permit); 5 在菲律賓取得學位證書者,如就讀學校為國立大學,需提供菲律賓外交部認證;如就讀學校為私立大學,需提供菲律賓高等教育委員會和外交部認證; 6 尚未獲得學位證書但持有所就讀學校出具的已獲得學位證明信者,需翻譯該證明信及成績單; 7 歐洲部分國家須提交留學期間居留卡或學生證; 8 馬來西亞雙聯課程申請者,須提交馬來西亞校方的成績單或學習證明以及第三國學校的成績單 涉及跨境教育的申請者需提交高中畢業證原件和復印件及所獲學位內地學習經歷證明或成績單原件和復印件 辦理地址:青島市市北區延吉路萬達商務樓B座2109-2111室 辦理時間:周一至周五(9:00---17:00) |